2024年3月13日至4月1日,省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湘西州開展了第二輪省生態環保例行督察。2024年7月9日,省督察組對我州正式反饋了《湘西州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肯定了我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指出了4個方面問題和3個方面意見建議,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誠懇接受,全面認領,共梳理出32個整改任務,拉條掛賬、強力推進整改。明確由相關縣市、湘西高新區和州直單位具體負責,整改驗收單位做好督導,全力推進解決我州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按照要求,我州及時研究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三管三必須”要求,深刻認識反饋問題的嚴重性和問題整改工作的緊迫性,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作風、最嚴格的標準、最有力的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做到堅決整改、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州委、州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提升站位、壓實責任、全力整改、建章立制,確保反饋問題得到全面徹底整改。省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督察報告共指出湘西州整改任務32個,其中,共性任務22個,個性任務10個,州委、州政府全面對照整改任務,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部門等。督察期間共交辦我州102個群眾舉報件已全部完成辦結或階段性辦結。目前,《整改方案》已經省生環委辦審核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予公開。
《整改方案》闡述了我州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的指導思想、整改原則、工作目標、整改措施、保障措施以及問題整改措施清單。細化后的32個問題整改目標為2024年底前完成11個,2025年底前完成19個,2026年底前全部完成,堅決把督察交辦和反饋問題全部如期整改到位。主要的任務有四大類: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認識有偏差;“錳三角”礦業污染綜合整治還有差距,花垣縣礦業綜合整治成效還不穩固;對“雙碳”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二是污染防治攻堅提效達標、保優爭先存在短板。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問題突出;大氣污染防治部分重點領域管控不力;固體廢物收集處理還有短板,建筑垃圾處理不到位;生態破壞問題比較突出,自然保護地監管還有差距;部分領域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推進緩慢。三是中央和省級交辦問題整改仍需發力。部分問題整改進展緩慢;部分問題整改標準不高;個別問題存在不實整改情形。四是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亟待壓實。部分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部門管理“三管三必須”責任落實有偏差;監管監測能力短板明顯。
《整改方案》明確了我州將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決扛牢“守護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責任,大力推進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和反饋問題整改,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在湘西州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納入州委、州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州級領導對聯系縣市問題整改包案負責。各縣市、湘西高新區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州直有關單位各負其責,牽頭督導單位會同配合督導單位嚴格履行好行業監管和督促指導責任,密切跟蹤整改全過程。二是嚴格督導檢查。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聯合州直相關部門開展督查督辦,對整改進度滯后的加強指導幫扶,建立整改問題臺賬,嚴格整改、驗收、銷號流程,確保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州生態環境局建立日常調度機制,及時掌握各級各部門整改工作落實情況。三是嚴肅責任追究。針對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及時組織調查核實,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處理結果按要求向社會公開。強化整改方案責任落實,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問題仍然突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四是強化信息公開。按照要求及時在州級主要媒體和官方門戶網站公開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整改、監督整改,形成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