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網2月24日訊(李真)日前,瀘溪縣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行賄罪、受賄罪、窩藏罪,判處覃某慧、張某明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八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據悉,被告人覃某慧、張某明以營利為目的,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10月,在瀘溪縣浦市鎮、合水鎮、石榴坪鄉等地以使用撲克牌比點子大小(俗稱“A9”“畢十”)的方式開設賭場,全程參與賭場管理并坐莊分紅,抽頭漁利共計約600萬元;被告人譚某等5人受邀到賭場坐莊并參與賭場利潤分成,5人參與期間賭場抽頭漁利均超過100萬元;被告人陳某等5人為被告人覃某慧、張某明開設賭場提供幫助,從中獲取高額報酬;被告人覃某慧、張某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被告人姚某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26萬元,對與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姚某行賄共計4.8萬元;被告人姚某幫助被告人覃某慧等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請托謀利并代為送給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24萬元,利用其與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身份,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8萬元;被告人李某茂等6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等,幫助其逃匿。
庭審中,公訴機關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各被告人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庭審全程規范有序、高效順暢。
法官說法:
不管是開設賭場還是參與賭博,均屬于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影響社會安定,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最終還將使自己自食惡果,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廣大群眾一定要對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保持清醒的認識,切實提高防范意識,自覺抵制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同時,積極參與到打擊賭博行動中來,一旦發現賭博、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