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網3月3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衡 岳躍強 陳昊)3月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礦山生態修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顯示,這是我國首部規范縣域礦山生態修復的地方性法規。
據了解,《條例》由湘西州、花垣縣人民政府起草,經論證、協調等環節,由州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于2025年1月8日經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準,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不分章節共計12條,明確了礦山生態修復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就建立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機制、完善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激勵和保障措施、進一步加強礦山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并鼓勵和支持花垣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與重慶市、貴州省相鄰行政區域建立渝黔湘三省(市)三地錳礦集中區域環境資源執法司法保護協作聯動機制,協作懲處行政邊界區域破壞礦山生態的違法行為。
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湖南省花垣縣、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是我國重要的錳礦開采加工區,碳酸錳礦資源豐富、電解錳企業集中,被稱為“錳三角”。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掠奪式開發和粗放型生產雖然增加了當地的GDP,但也造成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021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對“錳三角”礦業污染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進一步深化對“錳三角”治污和發展探索創新。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強渝湘黔交界武陵山區‘錳三角’污染綜合整治”。2024年4月,在生態環境部舉行的4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透露,在三省(市)和中央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錳三角”污染治理取得積極進展和階段性成效。
《條例》的施行,為全面系統持續推進“錳三角”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