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衡
每年“3·15”,保護消費者權益都是備受關注的話題。長久以來,在消費市場中,我們常聽聞呼吁商家“憑良心”經營,可事實證明,僅靠商家的“良心發現”來保障消費者權益,猶如沙上建塔,根基不穩。
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的眾多話題中,“立法”廣受關注。據《人民日報》報道,日前,湖南湘鄉一位82歲的老人作為一名消費者,他把自己的建議寫在煙盒上,被地方立法機關采納,寫進了食品安全條例當中。這一事例,生動展現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關鍵路徑——以法治之力筑牢消費者權益保護屏障。
只有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其不斷從各方面取代“憑良心”的不可靠,才能切實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效提升消費者的信心、激發消費市場的活力,讓消費為經濟發展注入更多動力。
在立法上,需廣泛征求廣大消費者的意見。消費者作為市場交易的直接參與者,最能切身體會到消費環節中的痛點與問題。廣泛吸納他們的聲音,能讓法律更精準地瞄準權益侵害的靶心。例如在電商領域,消費者在退換貨、隱私保護等方面遭遇諸多困擾,將這些訴求融入立法,能使法律更貼合實際需求,為消費者撐起“保護傘”。
其次,要牢牢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商家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這不是對商家的無端約束,而是保障市場健康有序的必然要求。一些不良商家為逐利而罔顧法律,生產銷售劣質產品,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只有讓法律的威嚴成為高懸的利劍,促使商家不敢、不能、不想違法,才能凈化市場環境。
最后,還要進一步強化消費者維權意識,營造依法維權的濃厚氛圍。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只“3·15”,更要“365”。執法部門不僅要嚴格執法,還需加強普法教育,創新宣傳方式,讓消費者熟知自身權益及維權途徑,讓商家明白違法的嚴重后果,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對執法部門的監督。如此,消費者才能更勇敢地維護自身權益,商家也會在法律與輿論的雙重約束下規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