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大興寨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湘發改農〔2022〕367號)、《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大興寨水庫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湘水函〔2022〕166號)等文件批復,由湘西自治州吉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承建的大興寨水庫工程,需占用湖南吉首齊心金雕縣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該工程位于吉首市矮寨鎮,擬占地面積623.3424公頃。該工程涉及湖南吉首齊心金雕縣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277.3162公頃,其中:林地面積125.2733公頃,非林地面積152.0429公頃。其土地所有權為集體,承包經營權屬于個人,涉及吉首市矮寨鎮土地征占與相關補償事宜。凡與該項目有重大利益關系且存有異議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其有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到湖南吉首齊心金雕縣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申報登記,逾期不申報的視為放棄有關權力。
公示時間: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15日(7天)
聯系方式:137 8791 9638
聯系人:吉首市林業局自然保護地管理股 韋英
湘西自治州吉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