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辦法》和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的規定,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我市將進行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鳴放時間、范圍:11月1日上午9時30分至9時49分,在吉首城區范圍內鳴放防空警報信號。
二、防空警報信號種類及信號規定:按預先警報、空襲警報和解除警報依次鳴響。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解除警報:連續鳴3分鐘。三種警報信號間隔時間為5分鐘。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望廣大市民不要驚慌,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6日